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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联邦第二巡回区的法官和联邦司法中心 · 1974

五十位法官,同一份卷宗

1974 年,美国第二巡回区的联邦法官们在纸面上给同一个人量刑。判出来的刑期,从 3 年监禁到 20 年监禁加 65000 美元罚金都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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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 1974 年 3 月 16 日起,美国联邦第二巡回区的地区法官们陆续收到一种不寻常的邮件:判决前调查报告,每周五份,连寄六周。这个巡回区管着纽约、康涅狄格和佛蒙特三个州。参加的有 43 位在职法官和 7 位资深法官。几周下来,他们判出的刑大约相当于平时半年的量,只是没有一份是真的。

前二十份报告都是巡回区内缓刑办公室的真实卷宗,改掉了姓名、地点和日期。每位法官拿到的是同样的几页纸。哪位法官当年真判过这个被告,或参与过这个案子的量刑讨论,就不给他寄这一份。

第 1 号案的被告是一名工会干部,年过四十,经庭审被判九项罪名成立:敲诈性放贷,以及相关的逃税和报税不实。他有三次前科,另有一项严重指控尚未了结。

收回来的刑期,中位数是 10 年监禁加 5 万美元罚金。最重的是 20 年加 65000 美元罚金,最轻的是 3 年。至少六位法官判了 15 年或更长,至少另外六位判了 5 年或更短。

不只是这一份卷宗古怪。20 个案子里有 16 个,法官们连该不该送进监狱都没有一致意见。联邦司法中心负责分析的安东尼·帕特里奇和威廉·埃尔德里奇写道:「看起来,没有共识才是常态。」

最容易想到的嫌疑人,是一头几个特别狠的法官,另一头几个特别软的。报告去找了,基本没找到。在 13 个案子的排名里,只有两位法官一贯偏重,一位一贯偏轻。平均排名居中的 29 位法官里,有 26 位在某个案子里判出了最重的十个刑期之一,又在另一个案子里判出了最轻的十个之一。作者写道:「相对位置保持一致,是非常少见的例外。」这种差异「总体上,不能靠给法官贴标签来解释」。他们也没有找到证据,说明在联邦法院坐得更久能让差异变小。

报告也列出了自己的局限。这些都是纸上的被告:法官没见过一张脸,判决也碰不到任何一个真实的家庭。假释可能会拉近实际服刑的差距;按可以申请假释的时间算,第 1 号案的区间会是 1 年到 6 又 2/3 年。他们还提醒,单独一份卷宗,说明不了同一类罪名的整体情况。尽管如此,他们的结论是,这些差异「相当接近巡回区法庭里实际发生的情况」。

这项研究是法官们自己要做的。主持组织工作的小组委员会主席马文·弗兰克尔法官在前言里写,希望它成为「我们自己的一幅具体画像」。

假释能缩短刑期,却管不了最前面那道门槛。报告说:判了监禁的人,「是真的进了监狱;判了缓刑或罚金的人,没有」。

这件事里藏着几个道理

噪声五十位联邦法官收到同一批纸上的被告。第 1 号案的刑期从 3 年到 20 年不等,而且几乎每位法官都是有的案子判得重,有的案子判得轻。

出处

  1. Anthony Partridge、William B. Eldridge,The Second Circuit Sentencing Study, A Report to the Judges of the Second Circuit,美国联邦司法中心,1974 年 8 月(FJC No. 74-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