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9 年 6 月 3 日,印第安纳州一个 17 岁的少年在给达美乐送比萨的路上超速,丢了性命。到 6 月中旬,他的家人和朋友已经在征集签名,请求本州的国会议员推动联邦层面限制达美乐那条最出名的承诺:30 分钟送到,否则减 3 美元。
他的母亲说,这条承诺是「在邀请人违法,邀请人超速」。
从 1984 年起,达美乐就是靠这条承诺打出的名气。公司的人说,司机根本不用超速也赶得上。那年 7 月,公司宣布,总裁戴夫·布莱克的一封信会随大约 2000 万份外卖送到顾客手里。信里说,比萨一般 12 分钟就能出炉,送餐范围平均不超过 2 英里,这样「司机还有将近 18 分钟把比萨送到你家。送了几百万单都平平安安,我们知道这点时间绰绰有余」。他还说,比萨晚到退的那 3 美元由公司出,不由司机出。要是你看到达美乐的司机开车不当心,可以打这个免费电话。
承诺照旧。
同一年,在圣路易斯,一辆达美乐的送餐车在路口撞上了一位女士的车。她的头部和脊椎受了伤,把达美乐告上法庭。她的说法是:正是 30 分钟的承诺,让那位司机开车不顾安全。庭上,她和司机都说,闯红灯的是对方。
1993 年 12 月,圣路易斯的陪审团判她胜诉:实际损害赔偿 75 万美元,惩罚性赔偿 7800 万美元,加起来将近 7900 万美元。
四天后,达美乐取消了 30 分钟承诺。老板汤姆·莫纳汉(Tom Monaghan)说,这份裁决「确实是压垮我们的最后一根稻草」。
莫纳汉没有把司机怎么开车怪到那只钟上。他先为公司的安全记录辩护:所有司机都要上防御性驾驶课,来应聘司机的人有三分之二以上被刷掉。「我们是全世界最安全的送餐公司。」他说。问题出在别人怎么看,他在一份书面声明里这样写:
「不管我们在司机的安全和培训上做什么,总有一部分公众因为这条承诺对我们印象不好,所以我们要把造成这种负面印象的东西去掉。」
莫纳汉说,公司今后的重心是另一条承诺:顾客只要不满意,就退钱或者再给一个新比萨。达美乐当时表示要上诉。到 1994 年春天,它还是选择了和解,金额没有公开,公司发言人只说,比陪审团判的数目「少得多」。